TEL:1810553113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专业企业法律顾问
律师信息
冯弋珩-上海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照片展示

冯弋珩律师

  •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
  • :13101202410795032
  • :18105531139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66号
律师介绍

    冯弋珩律师,冯弋珩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并获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从业以来专长银行与金融、不良资产、各类民商事诉讼执行等服务领域,常年为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大连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金瓯、苏州资管等金融机构、浙江新吉奥集团、旭辉集团等大型实体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案专项代理服务。涉及领域包括不限于金融法,公司治理及公司诉讼,建材货款等购销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私募基金,住宅、商业地产及港口等特殊不动产处置,不良资产处置及破产管理。......更多介绍

更多介绍 >>

国有资产评估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企业改制重组应达到的标准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2日 来源:上海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导读]:   冯弋珩律师,上海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

  冯弋珩,上海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国有资产评估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摘要: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评估师专业类别;评估专业人员包括评估师和其他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评估从业人员。评估师主要指的是通过评估师资格考试的评估专业人员。那么,它们的权利和义务又有哪些呢下面由为您详细介绍。


  1、评估专业人员享有什么权利


  评估专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以及为执行公允的评估程序所需的必要协助;


  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查阅从事业务所需的文件、证明和资料;


  拒绝委托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对评估行为和评估结果的非法干预;


  依法签署评估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评估专业人员履行什么义务


  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诚实守信,依法独立、客观、公正从事业务;


  遵守评估准则,履行调查职责,独立分析估算,勤勉谨慎从事业务;


  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能力;


  对评估活动中使用的有关文件、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


  对评估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与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及评估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接受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履行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专业评估人员不得从事什么行为


  评估专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私自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收取费用;


  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


  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专业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从事业务,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从事业务;


  签署本人未承办业务的评估报告;


  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签署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企业改制重组应达到的标准

  核心内容:重组是指在拟上市股份公司设立前及设立之后,通过股权重组和资产整合,将公司股权、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进行合理调整及有效组合,使其符合上市发行的规范要求,形成具有股权关系清晰,业务体系完整,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发行主体。下面由的为您介绍企业改制重组需要达到的标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改制重组的含义


  重组是指在拟上市股份公司设立前及设立之后,通过股权重组和资产整合,将公司股权、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进行合理调整及有效组合,使其符合上市发行的规范要求,形成具有股权关系清晰,业务体系完整,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发行主体。


  改制重组是公司成为一个合格上市发行主体的第一步,也是企业上市成功与否的关键,它将公司存在的许多历史问题和上市的隐患进行调整与规范,为日后企业上市发行股票打下更为牢固的基础。


  二、企业改制重组应达到的标准


  1、股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股权纠纷隐患。公司不允许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不允许工会、职工持股会作为拟上市公司股东,它们也不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主营业务突出,通过整合主营业务形成完整的产、供、销体系,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本利用效率,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3、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


  4、形成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改制时将主要经营业务进入股份公司时,与其对应的土地、房产、商标及其他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必须同时进入股份公司,做到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5、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要求。


  6、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All Right Reserved

上海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Copyright ©2025 版权所有